為了讓大家了解專案土地交換的作業方式和優點,以下將以問答方式和例子分別說明。
是指符合特定條件下之公私有土地交換,以金門縣政府持有的公有地,交換你的私有地。
現行每年執行的「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作業」,是由本府建設處依開放交換的土地清單,由申請人自行選定、提出交換申請。當同一塊地有複數的申請人時,則以佔有時間長短、土地價值等條件進行排序。有點競標的味道。
專案土地交換,則是由政府的專案計畫發起。例如,為了拓寬環島北路而發起的環島北路一段拓寬專案土地交換計畫。符合這計畫範圍內的私有地地主,則可以照規定,以價值相等為原則進行土地交換。可交換的土地會在計畫啟案時就列出清單。
因此,「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作業」可以提出申請的人是不特定的,只要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就行;而專案土地交換作業可以提出申請的人是特定範圍內的,例如必需是在環島北路一段都市計畫道路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
那首先要看你的土地是不是在專案計畫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例如,政府啟動了「環島北路一段拓寬計畫專案土地交換」,而你的地剛好是在環島北路一段的計畫道路範圍內,那就可以。
不,很抱歉,不在專案範圍內的地不能進行專案土地交換。
這會隨著每個專案計畫不同而有所改變。原則上,我們會優先選擇專案計畫附近的公有地,評估其價值與公共建設計畫需求後,配合每個專案計畫的需求,列出可供交換的土地清單。
因為專案土地交換有特定計畫範圍(例如環島北路一段都市計畫道路範圍內),所以在交換計畫啟動時,我們會主動跟範圍內的地主接洽,接洽時就會提供可供交換的土地清單,請不用擔心。
專案土地交換會配合公共建設計畫進行,因此如果你的土地是在計畫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我們會通知你。例如,環島北路一段拓寬計畫啟動後,如果你的地是在環島北路一段範圍內的道路用地,我們會主動跟你接觸。到時我們會主動告知,除了專案土地交換之外,尚有協議價購、容積移轉等不同方案提供選擇、比較。
專案土地交換作業以價值相等為原則,因此會以市價查估後的金額為計算基準。舉例如說如下:
如果有複數申請人申請交換同一塊公有地,而那塊公有地的面積足夠容納大家的申請的話,就分割後交換。如果公有地面積不夠時,優先由政府進行協調;協調不成時,就用公平抽籤的方式。
如有其他相關疑題,請洽本府財政處公產科(082)318823分機6222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