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地方交通需求發展,政府可能會需要開闢新的道路或拓寬原有的道路以對應地方發展。但不論是開闢或是拓寬,都一定要使用到土地。如果使用的土地是公有的,那當然沒問題;不過事實上的狀況是,很多土地其實都是私人所有的。
個人的財產權受法律保障,現在的政府不可能在不經所有權人的同意下,逕行使用土地。所以,雖然開闢或拓寬道路是為了大眾通行使用,所有權人的犧牲卻也不能不顧。因此,為符合不同需求及意見,現行有三種道路用地的取得與補償方案,分別為協議價購、公私有地交換及容積移轉。
三種不同方式各有優點,可提供由所有權人視自身需求進行選擇。為方便大眾了解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協議價購、容積移轉及公私有地交換等作法,我們嘗試以較簡單的口語化文字與問答方式說明各種作業模式,增加大家對公共設施保留地補償方式的理解,幫助大眾選擇最符合自身利益的補償方案。